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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六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了“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殷切期望,为“强富美高”描绘了宏伟蓝图,江苏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为集中展示新时代江苏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省广大青年聚焦“国之大者”,奋勇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开展第16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适时举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

  2.踊跃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1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出生)的我省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他地区工作的江苏籍青年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江苏为主要工作地点并在苏工作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4.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以上荣誉。投身全国、全省重大工作项目且事迹突出的,海归青年人才取得较大成果的,可不受荣誉限制,适当放宽条件。

  (二)“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享有较高声誉。

  2.突出一线导向和实绩导向,集体来自基层一线,在地市级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社会认可度高、专业领域评价好。

  3.集体规模适当,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且以在江苏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注意不能以团组织代替集体进行申报。

  4.集体中的党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成员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申报要求

  各申报人如实填写《第十六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通知附件2),于2021年3月17日前按照规定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见通知附件5)报团委金璐处。申报材料均需纸质件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政审材料、学历证明、奖励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请拍照上传。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以图片格式扫描后,打包发送至邮箱jinlu@pmo.ac.cn。

  具体通知详见附件下载

  联系人:金璐

  联系电话:025-83332087、13913887483

  电子信箱:jinlu@pmo.ac.cn

  办公地址:紫台仙林园区2号楼402室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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