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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中国科学院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管理办法
2015年04月02日

(2015年3月16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学校决定资助在读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一、资助内容和要求

  1.国际旅费和会议注册费,其它费用由学生本人或导师筹集。

  2.申请人购买机票和在境外停留时间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送交所在研究所/院系审批。

  2.各研究所、院系将盖有公章的《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等材料的原件及电子版送交至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处(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处”)。

  3.国际合作处组织专家评审。

  4.经主管校长同意,国际合作处公布评选结果。

  三、其它事项

  1.出访人员本人自行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2.如无特殊原因,凡未按期赴国(境)外参加国际会议者,资助资格将自动取消。

  3.会议名称、内容等事项发生重大变更以及会议延期6个月以上的,已批准的资助计划取消,申请人需重新申请。

  4.国际旅费和会议注册费由出访人员先行垫付,会议结束回校后30个工作日内,凭以下文件和单据在国际合作处办理报到手续:

  (1)赴国(境)外参加国际会议的资助通知复印件;

  (2)附有签证(签注)等出入境记录信息的护照(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行程单和登机牌原件;

  (4)会议注册费正式收据原件;

  (5)填写完整的《国科大各项费用报销单》。

  国际旅费将根据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至出访人员本人的建行卡账户。

  5.出访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参会计划和任务,回国后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所、院系汇报参会情况,研究所、院系审核后交国际合作处备案。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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