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印发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制定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现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2024、202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2023-2026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科博);
3. 2021-2026级全日制直博研究生(含科博);
4. 因恢复入学资格、复学等原因推迟评选的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
1. 名额分配: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要求,参评各年级研究生按照一、二等名额比例1:1评定,各年级学业奖名额专用,不可调至其他年级使用。
2. 评选办法: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审程序
1. 请参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于8月26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学术业绩清单表和成果证明材料(文章首页和其他科研表现材料)提交至天文学院办公室(2-201室),申请表中科研表现栏填写具体项目数。
特别注意:
(1)硕士一年级、直博生一年级、以及博士一年级研究生已由录取阶段确定等级,无需再递交申请表格。
(2)学业奖学金测评表中第三项思想品德得分请留白,该部分由研究生部统一完成评定。
2. 9月初,天文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完成初评审定,并对研究生获奖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202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汇总表》提交中国科大研究生院审议。
四、其他说明事项
1. 已转博硕士参与博士阶段评选;
2. 已申请毕业获得毕业证书编号的研究生不参与评选;
3. 培养方式为定向的研究生不参评;
4. 正在休学的研究生不参评;
5. 学业奖金申报期内未提交测评表的研究生,视为自动选择二等学业奖金;
6. 所有申报学术业绩(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获奖成果等)须为 2025‑2026 学年度取得,严禁重复提交。论文以接收或见刊为认定依据;专利须已获得授权并具备专利号。若本学年度已提交论文接收成果,后续该论文见刊后,不得在下一学年度评该奖项时再次申报。
五、联系人
蒋老师,电话:025-83332293
天文学院
2026年8月19日